报道称,在德克萨斯州,枪击事件如同家常便饭。根据联邦调查局的数据,2020年,该州的暴力犯罪率为每10万名居民446.5起,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98.5起。
举个例子:几天前,在靠近墨西哥边境的埃尔帕索的一个购物中心内发生争吵,随即爆发枪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在美国这个因枪击事件留下创伤的州,越来越多的倡议为居民安全处理手枪、步枪和半自动武器提供了机会。
根据其宪法第二修正案,美国允许人们携带武器。但罗德尼埃利斯认为,撰写于18世纪的宪法的起草者根本无法想象当今枪支的现代化程度。“因此,在人们改变心态、美国建立起合理的枪支管制框架之前,我们必须采取此类举措。”
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几个字可是写在第二修正案里的,虽然当年对其无比重要的民兵精神已经不适应当前时代,但并不影响禁枪需要修宪的事实。
如果想要在美国修宪,就首先要国会通过。但全美步枪协会有几百万张选票,谁敢禁枪就不投谁,你觉得自己作为上流社会,无需担心枪支暴力的议员们会怎么选呢。
1620年,第一批欧洲人搭乘五月花号来到北美大陆后,四周净是些荒野,野兽经常出没,印第安人也时不时地搞偷袭。加上当时社会非常松散,“政府”不大可能提供有效的防卫,只能靠自己。
其中弗吉尼亚、马萨诸塞等几个州的政府明确要求公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组建民兵担负常备军的防卫功能,法律还规定每个成年男子必须自备一把长枪和一柄战斧,否则就要罚款,这简直就是全民皆兵啊。
后来美国独立战争中,是民兵在莱克星顿打响了第一枪。随后美国政府和民主向西部运动中,枪支更是不可缺少,发挥的作用更大。
美国内战时,林肯政府直接鼓励加大武器生产量,支持民众拥有枪支。随后整个19世纪,美国政府基本没在法律上限制老百姓使用武器,拥有枪支成了美国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甚至美国的建国历史和开拓历程被写入了宪法的第二修正案,这让禁枪成了一个宪法问题。修正案写道:管束良善之民兵乃是保障一州自由所必需,人们持有和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受侵犯。
所以在这种几百年文化浸润下,持枪已经是美利坚人不可割舍的传统,提起禁枪美国人普遍都持反对态度。
现在一个事实是美国已经枪支泛滥了,你指望出一个美国版的林则徐,力排众议波士顿销枪?不大可能。再说全面禁枪的后果可能是,有心想要制造混乱的犯罪分子能轻而易举地搞到枪支,而遵纪守法的公民却在关键时刻可能手无寸铁。
因为美国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需求,地方各州有地方各州的需求,中央的议员和地方各州议员是分别选举出来的,分别代表不同老板(资本家)的利益,很难形成一致。
另外,就是美国有民间持枪不仅受宪法保护,更是这个国家的光辉传统。清教徒们从构建北美13块殖民地开始,一边要防着老家来的追杀,一边还要从印第安人那里抢夺土地。
还有,就是美国政府是代表大买办、大资本家的利益,军火商生意一直是美国的支柱产业和根基,这个蛋糕可不是说动就能动的。哪些想动美国枪支生意的政客,往往没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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