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4月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刘东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东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刘东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经过两年多的审判和调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刘东进行了判决。由于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驾车撞人致死罪和逃逸罪,最终被判处死刑。这个判决不仅仅是对刘东的惩罚,更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维护。
这起事件让我们再次意识到,生命是最宝贵的,不能被任意践踏。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尊重生命,尊重法律。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因为自己的私欲和报复心理而伤害别人,更不能容忍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