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东明县焦园乡后汤庄又热闹了起来,近日不断有人慕名前来。据村民介绍,这里地下挖出了古钱币,不少人专程前来“寻宝”。
视频显示,“挖宝”现场很是热闹,有村民正在用力开挖土地,周边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另一段视频则显示,一村民正展示其战果,手里拿的疑似是一枚圆形钱币,原本平坦的土地上已被挖出一个又一个大小不一的深洞。
上述视频勾起了不少网友的兴趣,有网友表示要准备探测仪动身去挖宝,甚至还有人建议用挖掘机等大型设备挖掘。
2月19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当地发现的铜钱和铜板属于文物,不允许个人私自挖掘。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组织警力到现场进行劝阻,村民们寻获的物件已经上交当地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并非网传的发现所谓的古墓,是当地滩区拆迁后,一些老宅子下面发现铜钱之类的。有些村民确实也捡到了钱币,是不是文物还需要文物局鉴定。
地下所挖文物所有权到底归谁?对此,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该法第六条还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埋藏或者隐藏于公民祖宅内的文物,在公民能证明属于其祖产的情况下,后代可以通过继承取得,祖传文物的私有产权受到法律保护。”董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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