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月13日,东莞长安镇上角社区某电子厂,嫌疑人殷某某(男,38岁,无业)因劳务纠纷找曾某某(男,32岁)讨要说法,期间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曾某某捅伤。
张某(男,29岁)、魏某某(男,39岁)上前劝阻时亦被捅伤,嫌疑人殷某某随后主动自首。据悉,死亡的三人分别是:中介,主管和拉长。经120到场救治,曾某某、张某现场已无生命体征,魏某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说此次事件是因为2000块。有在厂子工作过的都应该清楚,这是被黑中介坑了的临时工,因为太幸苦不想干了,但是必须做规定的月数不然会扣工资,甚至没有工资。
2000块钱意味着他们可能要上11-12天班,每天10h。很多工厂还给不到18RMB/h。不要小看了这2000块,对于很多工厂人来说就是养活自己的钱。
- 为什么他们不直接招人呢?
这其中,就包含法律风险问题。一方面工厂只是临时招人,另一方面招人还要买五险一金。所以,和中介合作是最简单有效的,中介也会帮他们买保险。
通过劳务中介找工作的,一般都是迫不得已的人,行为过激的人会比较多,一旦有不满,很有可能会走极端。
现在确实有很多厂子规定,未工作满7天不给支付工资,这是违法的。
但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大多数被侵害的劳动者选择了息事宁人,不想和工厂浪费时间,导致资方越来越有恃无恐。
站在厂方来看,很多劳务派遣来的员工确实是啥都不懂,进厂7天都未必能合格。甚至很多人普通话都说不利索,很多人没有毕业证,做事不稳定,性格容易冲动,在厂子里呆不住。
- 工厂为什么会制定这样的规定呢?
主要是为了限制员工过快离职,给管理和工资结算带来非常多的麻烦。一般工人如果适应不了,当天来看看,第二天就不会再来。
如果各方面符合厂方使用要求,做事稳定,大部分还是会走厂方招聘渠道应聘的,工资比劳务中介高,还可以享受五险+厂方福利;出了事故,厂方也得赔偿的。
工厂找劳务中介,一般都是为了应付季节性旺季订单,订单没了临时工也就不需要了。一般来讲,临时工都不被工厂当自己人看的,因为工厂面对的是劳务中介公司,临时工只能面对劳务中介公司。
据了解,现在珠三角那边的工厂都在抢人,几乎每个大厂每天都在安排专职招聘人员去市场、车站现场招普工,不存在说被劳务中介垄断招工渠道进不了厂的情况。
所以,不能通过招聘渠道进工厂,而选择去劳务中介进厂的工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自身问题,最多的问题可能就是证件问题(身份证、毕业证),其次就是性格问题和能力问题。
总而言之,还是希望用人企业能改变一下用工态度。
7天工钱对于工厂是小钱,对于那些只能到劳务中介找工作的人来讲,他们很多人收入极不稳定,7天收入可能是一个月的生活费,如果又不能心平气和的交流,是真的有可能为此拼命的。
冲动是魔鬼!原本是劳务纠纷,最终演变成三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实在令人遗憾。
对于动辄用刀捅人的突发事件,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往往是不确定的,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结果,均在行为人的故意之中,因此应当以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
造成死亡结果发生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行凶男子持刀捅刺他人,造成三人人死亡的结果,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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